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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教育實施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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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法是一種表現漢字形體、方塊文字書寫美的獨特藝術表現,也是中華文化獨有的特色。書法教育具有藝術教育之內涵,能陶冶性情、提昇專注力、訓練耐性及觀察力,同時也是提高審美過程中主體的能動性,進而達到探索和審美能力高低的重要表現。寫書法能培養堅持的態度和做事認真、仔細的良好習慣。想要寫出一手好字,就要留意文字要有線條變化與結構對比的理解,更需要全神貫注,認真仔細觀察結構,準確地控制運筆的輕重緩急。學生一旦養成良好的學習態度,對其他課程的學習與發展都有極大的幫助。

       因此,本校凝聚教師共識,將書法教學訂為學校本位課程,高年級每週實施1節(隔週授課2節),安排書法專長教師授課高年級學生,以確保高年級學生書法習寫與賞析之學習品質;中年級每學期實施至少4節,由級任導師利用國語文課程實施教學。但級任導師在書法教學上遇到的困難,在書法專業知識上,教師對寫字教學中的硬筆、運筆、筆畫正確、格式與行款、結構、偏旁匹配、硬筆教學等教學用語,均不甚了解是何意義;在書法美學、書寫技巧、碑帖欣賞上感到困難;在書法教學技能方面,則是對學生示範書法及指導學生生字的佈局結構和運筆方法,均有相當難度。

       很幸運的,本校於109學年度透過申請教育局補助推動書法與藝術美感教育計畫經費,遴聘書法專長教學人員辦理中年級書法教學課程,引領孩子體驗學習書法的樂趣。期望爾後每年皆有計畫經費的挹注,帶領九德學子感受書藝之美,彌平學生學習落差,提升學習書法的動機並樂於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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