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小附設幼兒園 115 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師(學生)助理員暨課後照顧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發佈日期 :
2026-08-31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暨管理計畫。
貳、徵聘類別及名額:
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含課後照顧人員)兩名,備取若干名,甄選結果若未達錄取標準得從缺。
參、資格條件:
一、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各款情形。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三、乙方有義務每年參加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九小時以上特殊教育相關課程之在職訓練。
四、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擁有高度的熱忱,人格具有愛心、耐心和關心等特質。
肆、工作內容:
一、協助教師進行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照顧、學業學習、團體生活適應等。
二、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四、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伍、聘用薪資及工作時間:
一、採時薪制,依教育局核定一小時新臺幣 196 元計算(依政府基本工資時薪調整)
,並依相關規定辦理勞健保投保事宜。
二、工作時間: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之工作時間為每日 7:40 至 16:10(依教育局核定時數調整)。課後照顧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工作時間為每日 16:00 至 18:00(依教育局核定時數調整);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之工作時間依各班級實際需求彈性調整,每日工作時數不超過 8 小時,中午休息 30 分鐘。另應配合身心障礙學生作息時間及校內相關活動,適時做機動性調整。
陸、聘用期間:
115 年 8 月 31 日至 116 年 1 月 20 日止。
視教育局相關經費、個人服務績效、本校相關規定決定是否續聘,若不續聘,契約期滿即終止進用關係。
柒、簡章及報名表件
一、報名表件:至本校網站(https://jdps.tc.edu.tw/) 或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tc.edu.tw/)下載。
二、報名日期: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前一次招考錄取,缺額補滿,並於網站公告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若第4次招考仍未達需用名額時,則仍繼續公告第5次以後之招考日程。
招考次別 報名日期、時間
第1次招考 115年9月8日(星期二) 上午08:00-09: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 115年9月9日(星期三) 上午08:00-09: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 115年9月10日(星期四) 上午08:00-09: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4次招考 115年9月11日(星期五) 上午08:00-09: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5次招考 115年9月14日(星期一) 上午08:00-09:00時(逾時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攜帶相關證件正、影本親自或委託辦理(委託書如附件)。
四、報名地點及聯絡方式: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臺中市烏日區長春街300號),電話:04-23372725 #21 林組長
五、報名費:免收。
六、報名繳驗資料(請用 A4 紙張,並請自行備妥所需表件):
(一)報名表(如附件) (二)切結書(如附件)
(三)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影本上請備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影本上請備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五)「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查詢同意書(如附件)
(六)特教助理人員培訓研習證明正本、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影本上請備註
「與正本相符」並蓋章)(無則免附)。 (七)役畢請核附退伍令(無則免附)。
(八)其他相關經歷證明(特殊教育、幼兒保育或其他照顧服務等經驗)(無則免附)。
七、甄選日期與時間:
招考次別 甄選日期、時間
第1次招考 115年9月8日(星期二) 上午10:00-11: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 115年9月9日(星期三) 上午10:00-11: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 115年9月10日(星期四) 上午10:00-11: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4次招考 115年9月11日(星期五) 上午10:00-11: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5次招考 115年9月14日(星期一) 上午10:00-11:00時(逾時恕不受理)
八、甄選地點:本校幼兒園圖書室
九、甄選方式:
(一)甄選方式:面試(每人 8 分鐘)。
(二)甄選成績相同時,則以抽籤決定之,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捌、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於甄選當日下午17:30 前公告本園網站並電話通知錄取者。
二、錄取人員請於隔日10點前至本園完成報到簽約手續,逾時報到視為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報到時,請繳交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拾、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應陳報臺中市政府核備,並應利用機會參加特教相關研習。
二、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若因法令政策更改、教育局核定時數變動,或服務績效不佳時無條件終止聘
約,不得異議。
拾壹、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暨管理計畫。
貳、徵聘類別及名額:
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含課後照顧人員)兩名,備取若干名,甄選結果若未達錄取標準得從缺。
參、資格條件:
一、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各款情形。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三、乙方有義務每年參加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九小時以上特殊教育相關課程之在職訓練。
四、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擁有高度的熱忱,人格具有愛心、耐心和關心等特質。
肆、工作內容:
一、協助教師進行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照顧、學業學習、團體生活適應等。
二、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輔導事宜。四、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伍、聘用薪資及工作時間:
一、採時薪制,依教育局核定一小時新臺幣 196 元計算(依政府基本工資時薪調整)
,並依相關規定辦理勞健保投保事宜。
二、工作時間: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之工作時間為每日 7:40 至 16:10(依教育局核定時數調整)。課後照顧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工作時間為每日 16:00 至 18:00(依教育局核定時數調整);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之工作時間依各班級實際需求彈性調整,每日工作時數不超過 8 小時,中午休息 30 分鐘。另應配合身心障礙學生作息時間及校內相關活動,適時做機動性調整。
陸、聘用期間:
115 年 8 月 31 日至 116 年 1 月 20 日止。
視教育局相關經費、個人服務績效、本校相關規定決定是否續聘,若不續聘,契約期滿即終止進用關係。
柒、簡章及報名表件
一、報名表件:至本校網站(https://jdps.tc.edu.tw/) 或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tc.edu.tw/)下載。
二、報名日期: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前一次招考錄取,缺額補滿,並於網站公告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若第4次招考仍未達需用名額時,則仍繼續公告第5次以後之招考日程。
招考次別 報名日期、時間
第1次招考 115年9月8日(星期二) 上午08:00-09: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 115年9月9日(星期三) 上午08:00-09: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 115年9月10日(星期四) 上午08:00-09: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4次招考 115年9月11日(星期五) 上午08:00-09: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5次招考 115年9月14日(星期一) 上午08:00-09:00時(逾時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攜帶相關證件正、影本親自或委託辦理(委託書如附件)。
四、報名地點及聯絡方式:臺中市烏日區九德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臺中市烏日區長春街300號),電話:04-23372725 #21 林組長
五、報名費:免收。
六、報名繳驗資料(請用 A4 紙張,並請自行備妥所需表件):
(一)報名表(如附件) (二)切結書(如附件)
(三)國民身分證正本、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影本上請備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影本上請備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五)「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查詢同意書(如附件)
(六)特教助理人員培訓研習證明正本、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影本上請備註
「與正本相符」並蓋章)(無則免附)。 (七)役畢請核附退伍令(無則免附)。
(八)其他相關經歷證明(特殊教育、幼兒保育或其他照顧服務等經驗)(無則免附)。
七、甄選日期與時間:
招考次別 甄選日期、時間
第1次招考 115年9月8日(星期二) 上午10:00-11: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 115年9月9日(星期三) 上午10:00-11: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 115年9月10日(星期四) 上午10:00-11: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4次招考 115年9月11日(星期五) 上午10:00-11:00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5次招考 115年9月14日(星期一) 上午10:00-11:00時(逾時恕不受理)
八、甄選地點:本校幼兒園圖書室
九、甄選方式:
(一)甄選方式:面試(每人 8 分鐘)。
(二)甄選成績相同時,則以抽籤決定之,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捌、錄取公告:
一、錄取名單於甄選當日下午17:30 前公告本園網站並電話通知錄取者。
二、錄取人員請於隔日10點前至本園完成報到簽約手續,逾時報到視為放棄,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報到時,請繳交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拾、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應陳報臺中市政府核備,並應利用機會參加特教相關研習。
二、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若因法令政策更改、教育局核定時數變動,或服務績效不佳時無條件終止聘
約,不得異議。
拾壹、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