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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

作者 : 衛生組長游心瑜 發佈日期 : 2026-05-20 公告分類 : 最新公告,學務處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5年5月13日中市衛保字第1150056876號函辦理。

二、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

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製作旨揭簡報,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定、產品簡介、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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