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政府115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計畫(下半年度申請)
一、 目的與計畫簡介
為減輕原住民弱勢家庭課輔經濟負擔,臺中市政府提供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參加校外課後照顧與才藝訓練之費用補助。
二、 補助對象與資格
- 適用對象:公、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日間部高中職學生。
- 申請資格:
- 具原住民身分。
- 設籍臺中市滿 4 個月以上。
- 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以低收入戶家庭優先補助)。
三、 補助項目與金額
- 補助項目:參加學校以外立案補習班自費之課業輔導或才藝訓練(不含學校自辦之輔導及訓練)。
- 補助金額:每學期最高補助 6,000 元(採覈實補助)。
⚠️ 備註:年度預算用罄即停止受理補助。
四、 下半年度申請資訊
- 申請期限:115年11月1日起至11月25日止
- 受理機關:本市各區公所
五、 應附文件
- 申請書乙份【附件1】
- 領據乙份【附件2】
- 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書、學生證影本或當年度畢業證書影本,擇一提供)
- 學生(申請人)戶籍謄本
- 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學生(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 校外安親班或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 繳費收據正本(須蓋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下半年收據需為115年7月至12月)
📎 附件:來文公文、補助計畫及申請表單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