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補助申請】臺中市政府115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計畫(下半年度申請)

【轉知】臺中市政府115年度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計畫(下半年度申請)

一、 目的與計畫簡介

為減輕原住民弱勢家庭課輔經濟負擔,臺中市政府提供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子女參加校外課後照顧與才藝訓練之費用補助。

二、 補助對象與資格

  • 適用對象:公、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日間部高中職學生。
  • 申請資格:
    • 具原住民身分。
    • 設籍臺中市滿 4 個月以上。
    • 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以低收入戶家庭優先補助)。

三、 補助項目與金額

  • 補助項目:參加學校以外立案補習班自費之課業輔導或才藝訓練(不含學校自辦之輔導及訓練)。
  • 補助金額:每學期最高補助 6,000 元(採覈實補助)。

⚠️ 備註:年度預算用罄即停止受理補助。

四、 下半年度申請資訊

  • 申請期限:115年11月1日起至11月25日止
  • 受理機關:本市各區公所

五、 應附文件

  1. 申請書乙份【附件1】
  2. 領據乙份【附件2】
  3. 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書、學生證影本或當年度畢業證書影本,擇一提供)
  4. 學生(申請人)戶籍謄本
  5. 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6. 學生(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7. 校外安親班或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8. 繳費收據正本(須蓋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下半年收據需為115年7月至12月)

六、 相關連結與洽詢電話

📎 附件:來文公文、補助計畫及申請表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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