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公告】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

【獎助學金】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申請

  • 校內收件期限:即日起至 115年10月2日(五) 止。(配合公文郵戳期限,需預留學校彙整郵寄作業時間,逾期歉難受理)
  • 受理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一、申請資格

  • 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國中小之在學子女。
  • 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 重大天然災害定義:
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二、申請方式

  • 請符合資格之學生,備妥該基金會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與申請表。
  • 於校內收件期限前,將紙本資料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由學校統一彙總寄交基金會申請(免備文)。

三、相關連結與表單下載

詳細申請辦法及空白表單,請逕至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官方網站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