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老師好:
為因應數位科技發展與多元教學需求,老師們在備課或遠距教學時,常會使用網路圖片、影片或文章作為教材。為了保護老師們的權益,避免無意間侵害他人著作權,特別轉知智慧財產局的教學合理使用規範,重點摘錄如下,請老師們參考:
💡 教學著作權「合理使用」重點提醒
1️⃣ 實體課堂教學
- 在「為學校授課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演出或上映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 ⭕ 可以這樣做:上英文課影印一篇報紙報導當講義、適度播放外文電影「片段」進行教學,屬合理使用空間。
- ❌ 請避免:若純粹為「娛樂性質」播放與課程無關的音樂或「整部」電影供學生欣賞,則無法主張合理使用。
2️⃣ 遠距教學與線上平台(如 Google Classroom)
- 遠距教學允許將他人著作透過網路傳送給學生,但必須採取「合理技術措施」。
- 🔒 必備防護:學校或教師必須設置帳號密碼登入機制,確保「只有具備學籍或該班級的學生」才能接收到課程內容或教材。
- 請向學生宣導,不得將線上教室的個人帳號密碼提供給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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